close

小君和阿達某次一塊去買蛋捲冰淇琳。
小君一拿到冰淇淋就立刻咬了一口。
當老闆要遞另一支給阿達時,小君立刻搶先咬了上頭尖尖的一口掉。
阿達生氣了,他不要被咬過的冰淇淋。
所以他就和老闆說再來一支!
小君覺得他莫名其妙,所以老闆要再拿給阿達時,
小君就又再搶先一步咬掉上頭尖尖的那部分。
阿達再把那支冰淇淋拿給小君,再和老闆要了二支,
小君仍然是硬是要搶著把那二支新的冰淇淋尖尖的頭再咬掉。
現在他們手上有了四支被咬過的冰淇淋了。
除了上頭尖尖的部分被咬掉外,其他都還是完好的冰淇淋。
但兩人都生氣了。

阿達心想 「她無理取鬧到很白目」
小君心想 「他簡直有病,連搶冰淇淋的情趣都不懂,
還一連買了三支!」

從此認為雙方有極大的價值觀差異而分手。

二個人都可以很開心的獨自擁有完整尖尖的頭的蛋捲冰淇淋。
第一口再也不用搶,可以一個人吃的很高興。

這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吃到完整尖尖的頭的蛋捲冰淇淋比擁有一個情人還棒!


再說一個故事好了。

阿美做事習慣不急不徐,按照自已的步調來。
小傑也是凡事按照自已的計畫來,只是一切都必須快!快!快!
當小傑衣著整齊在樓下等時,阿美還在確認什麼東西沒有帶。
順便檢查插頭有沒有拔、鑰匙有沒有帶。

過紅綠燈時,阿美看到黃燈止步了,小傑卻想也沒想便衝了過去。
當阿美過了斑馬線時。 小傑很不耐煩的罵她說。
「妳為什麼不用跑的呢?? 我因此浪費了一分半鐘!!而這一分半鐘
我們都已經可以過第二個紅綠燈了!」
阿美說「為什麼要急著過斑馬線呢!!我們並不趕時間」

小傑非常生氣的說 「這就是我的個性」。
「我討厭等待,討厭慢吞吞!! 時間就是金錢」。

阿美慢慢卻也堅定的說 「這也是我的個性,我對急躁的人感到厭煩。」

個性如此不合。 就分開吧。

分開後,小傑依然故我,仍然一切快!快!快!
當他襯衫扣子少扣一個,領子忘了翻,還踢倒了電風扇,
樓上的水龍頭滴滴答答。 他咬了口未熱的吐司,
仍不忘對著鏡子說。 「我好愛這樣的急躁的你。」
「我能擁有這個性真的棒呆了。」 然後親了一下鏡中的自已。
順便直接反鎖了大門。 而鑰匙還在屋內。

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只聽見了自已的聲音,
卻只想著對方也至少能體會、能讓步、能習慣。

只是。 當真實的擁有自已時。 卻發覺。
還有比自我、比個性還要重要的東西。

那就是"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茉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